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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甄选15篇)

时间:2023-07-18 18:52:01 江辰希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一)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光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坚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景,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光,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景。

  11。要坚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二)

  (一)教学奖。每个教职工都应为教育教学作无私奉献,成绩显著者除精祌奖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艺体方面在全县以上〔含县)比赛中,获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奖金。学生个人获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计算。累计发给辅导教师奖金。

  (三)担任本校、城关镇、县教研室指定专题研究的公开课教学,教一课时酬金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四)在县以上(含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经验文章,省、市、县教学论文一、二、三等奖:省90,80,70;市:60,50,40;县:30,20,10。学校发给同稿费等额的奖金;在《潜川报》《巢湖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到学校的新闻稿件,学校奖励一倍稿酬;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习作,奖励辅导教师10元;学生在镇以上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辅导教师30元、20元、10元奖励,在校知识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15元、10元、5元奖励。

  (五)县级学生质量统一检测(包括毕业班统考)中,成绩优异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1—3名为一等奖500元,4—6名为二等奖400元,7—10名为三等奖300元。

  (六)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评优活动中,在省、市、,县获得一等奖的,奖金分别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县获得二等奖的,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80元;在省、市、县获得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在县、市、省获奖的分别为10元、20元、40元奖励。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三)

  第五条 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 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教爱教、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四)

  一、 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

  二、 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三、 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四、 凡学校召开的会议、 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 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五、 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六、 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七、 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八、 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做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九、 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主科每周均要安排家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主科教科书和练习册的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

  十、 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和半期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末考试参加区教育局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半期考试成绩要交学校审查。学校期末统一考试及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严格作弊。

  十一、 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二、 学校的教研机构为文科教研组和理科教研组。每学期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订出教研计划,包括教材教法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教育教学讲座、教改实验等。教研教改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主持,校长批准和监督。教研组长还要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教研教改的教师要积极配合教研组长的工作,教师要主动承担教研教改任务。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五)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综合素质的训练工作。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在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六)

  第九条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大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反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七)

  1.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光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坚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景,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光,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景。

  11.要坚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八)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大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大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九)

  1、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3、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4、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5、教师一律向校长请假。教师除住院外一般不请假,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镇以上医院的证明。代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天灾人祸除外)一律作为旷工。请假期间无工资,旷课一节扣工资10元,旷课一天扣工资30元。

  6、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7、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8、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9、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发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10、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主科每周均要安排家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主科教科书和练习册的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

  11、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和半期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末考试参加区教育局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半期考试成绩要交学校审查。学校期末统一考试及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严格作弊。

  12、各科都要提前两周(至少也要提前一周)结束新课,最后一两周作为期末总复习,但教师的教学进度不能过快。

  13、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严禁打牌。

  14、各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学校结清账目。学校如果临时收费或补收学费,班主任要按时按量收取。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般不另收费,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要先经校长同意,教师另收费跟必须跟学生结帐。

  15、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和偶发事件的处理。培养班级正确的舆论环境,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同时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评定学生操行。

  17、班主任要督促学生搞好大小扫除和个人卫生。教室每天打扫,保持地面、桌面、门窗干净,墙面无乱画痕迹、屋顶无蜘蛛网。公地每周二、五两次打扫,保持地面清洁、无杂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方,不能乱倒,班主任还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18、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微机、桌凳等设备设施,不准在上面写字、画图、雕刻等,更不能损坏。学校平时和期末对各班桌凳等物品进行检查,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各班赔偿的金额。

  19、教师下课要监督学生不出学校范围,不搞激烈和危险的活动。课间操要督促学生认真做广播体操。放学要让学生扫完地,离开学校后才回家。

  20、教师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制意识,依靠群众和学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经常检查易出事故的设备设施,特别是危房、用电线路,消除隐患。维护学校的财产,对学校财产的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学生不做激烈的活动,不搞危险的游戏,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教师一般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搞活动,属特殊情况的也须经校长批准。

  21、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吸烟、喝酒;

  (2)旷课、夜不归宿;

  (3)携带管制刀具及较危险的刀具;

  (4)打架、斗殴;

  (5)组织或参加不良行为团体;

  (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

  (7)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8)参与赌博;

  (9)观看色情、淫秽的音乐制品,进入学生不宜进入的歌舞厅、游戏厅等;

  (10)受到坏人的教唆、胁迫、引诱。教师如发现学生有上核对述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情况严重的,教师要及时去家访。

  22、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贯彻思想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因材施教。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优秀生和特长生,主动热情的帮助后进生,不歧视差生。

  23、学校的篮球、羽毛球等体育用品由体育教师到学校领取,体育课使用,体育课结束,由体育教师亲自送回。

  24、控制学生辍学。教师应做好工作,不让学生流失。如有流失,教师要经常利用空闲时间,下乡去动员,直至学生归校为止。

  25、值周教师要在校长指导下大胆开展工作,值周期间要有实在的工作举措,尽量要有新的举措。值周教师的常规工作:教师、学生出勤登记,学生佩戴标志登记,各班纪律、清洁卫生检查和记载,全校集合、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偶发事件的处理,双周的周前周末会的组织和主要发言。值周教师在周前周末会上发言的主要内容是:

  (1)本两周学校开展的主要工作(含值周工作);

  (2)各班出勤、卫生、纪律等常规评比情况,教师出勤和工作情况;

  (3)上两周的成绩、经验和不足、教训;

  (4)对下两周值周工作的建议。

  26、学校成立学生会。由各班各选出一名品学兼优、能干大方的学生组成。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学习部长、劳动部长、文艺部长、体育部长等职。学生会由校长负责领导,由值周教师具体领导,值周教师主要指导学生会的常规工作。

  27、每双周星期一校会课和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要进行全校性的升国旗活动。升旗活动由学生会主持,全校师生参加。升旗时要严肃认真,学校升旗队和升旗仪式由大队辅导员和值周教师负责训练。

  28、各班成立班委会,由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文体委员等组成。班委会由班主任负责领导,科任教师协助领导。每个班又分成若干组,组设文科组长、理科组长各一名。初中文科组长负责政治、语文、英语、地理、历史、音乐等科的工作,初中理科组长负责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美术、体育等科的工作。

  29、学校的教研机构为文科教研组和理科教研组。每学期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订出教研计划,包括教材教法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教育教学讲座、教改实验等。教研教改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主持,校长批准和监督。教研组长还要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教研教改的教师要积极配合教研组长的工作,教师要主动承担教研教改任务。

  30、学校加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管理。教学效果主要看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十)

  学校教师值班由学校值班领导和学校值班教师组成,值班领导由学校领导担任,行政值班员由学校教师担任。

  (一)学校行政值班领导职责

  1、全面掌握学校总体工作及运行情况;

  2、组织指挥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

  3、负责检查学校各片值班落实执行情况;

  (二)学校教师值班职责

  1 学校教师值班时间;( 7:10—18:00)

  2 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值班记录)

  3 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 应急处置工作;

  4 放学后,督促检查学生全部离校,各班是否上锁。最后值班教师锁大门,方能离校。

  5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30分钟到校。

  6 对于擅离职守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十一)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交大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 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十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

  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

  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包括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师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和职务变动材料,包括记载教师技术职称变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和教师任职变动情况的有关资料等。

  四、业务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准确、完整和安全。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使用A4纸,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教师已发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论文需提交书籍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首页的复印件。

  第九条对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盒。档案材料须按内容顺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盒子标签上标明教师姓名和教师工号,档案盒存档时按教师工号排序。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期归档一次,教师本人按统一格式填写,并主动向所属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教研室要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报系(部)审核。各系(部)主任要认真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其表内各项内容,经系(部)综合考评后签署系(部)具体意见。教师所在部门领导对档案内容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五、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复印件)由系(部)建档保存,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每学期末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负责保管,设专室存放。业务档案是长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采取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于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的,要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教师调离学校时,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教务处存档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单位外调时允许抄录。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移交手续,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本人可以查阅或复印个人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必要时需征求被借阅档案者本人的意见。原始档案不得带出档案保管室。

  第十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十三)

  一、集体备课制度的指导思想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是指教师在课堂讲授之前,由本备课组集体研究、讨论教师讲课内容,帮助教师提高备课质量,进而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

  1、集体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有现实感和创新性,以澄清教师的种种困惑为目的。

  2、为了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主讲教师的不足,提高教学的整体水平。因此,集体备课的程序是:“个人—集体—再个人”。每位教师教学各有所长,个人研究成果各有所专,集体备课可以将集体的智慧与个人的特长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

  1、讲授的理论框架、基本观点、基本概念,应突出的重点、新意,应解决的难点。

  2、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3、教学方法,讲课艺术,逻辑结构。

  4、寻找现行教材与现数教材的最佳结合点。

  三、集体备课的具体要求:

  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四统一”:统一教学目的,统一重难点,统一作业内容,统一教学进度;“五备”:备大纲、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训练,重点研究本学科教与学的改革与创新。

  四、集体备课的实施程序

  1、学期初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单元集体备课中心发言人。

  2、个人钻研教学内容(义务和现数两套教材,及符合新课标精神的优秀教学资源)、手段、方法、学生,提出问题或设想。在每单元教学的三天前,中心发言人填写好“单元集体备课中心发言稿”,备课组长组织集体备课会,共同研讨、集思广益。

  3、各备课执笔人根据备课组的意见,按照统一的格式,精心设计教学预案,力求规范、科学。然后分发到各位教师手中。

  4、在进入课堂实施教学之前,教师要结合班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备课。课后进行教学反思,并记录在教案后面。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十四)

  第十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 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 发生重大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 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 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 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 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 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 违反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 有违反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 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 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 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 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四) 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 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大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大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 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 处分的程序

  (一) 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 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委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大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 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 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 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十五)

  第四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 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 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 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 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 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 违反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 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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