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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精选15篇)

时间:2023-07-13 05:47:01 江辰希

  第1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状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带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带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无请假的教师。

  第2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第3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晨会课行政值周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晨会课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清理完校园,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蹲点年级领导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各年级蹲点领导把关,作好登记,作为教师学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在门卫处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工会批准。

  5、学校行政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年级领导严格把关,门卫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年级领导审批;三天以内事假、半年以内病假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事假、半年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行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当月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年级领导请示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我镇教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行政办公室存档。

  第4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第5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第6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一、学校对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上课、早读晚自习)、开会和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予以考勤登记

  1、冬春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1:40——2:20 下午签退 4:20——5:00

  夏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2:00——2:50 下午签退 4:40——5:30

  2、签到考勤办法:

  ① 每天在点到机上签到四次,另加每天两次随机抽查。签到以点到机记录为准,在签到时间以外算缺签处理。当天四次签到加上两次抽查全到为当天满勤。缺勤一天以旷工论处,扣除绩效工资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旷工半天论处,扣除绩效工资29元,每天缺签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旷工半天论处。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奖为40元。每月累计缺签6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③每月请事假超过三天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病假一周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事假一天内,不扣考勤奖,二天至三天内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内不扣考勤奖,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计算。

  ⑤当天考勤结果,第二天进行公布。考勤按月考核汇总,所扣金额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绩效工资不够扣除,此种情况将向教委有关部门汇报。

  ⑥当日值班领导应对早读、晚自习、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应及时与有关教师联系。教师旷课一节扣除20元。

  ⑦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校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二、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教研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表上签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请假制度

  1、教师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课程,三天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假内调课以代课计算;病假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以代课计算。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半天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假条。不补假条,请假无效。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5、在编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学校制度执行。

  四、查岗制度

  学校领导、值班领导以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将对教师的上课、早读、晚自习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并对教师的坐班进行不定时检查。

  本制度如需改动,需经校委会商议后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台前按此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做出与此制度不符的决定。

  第7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第8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5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8:1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元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第9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强教师考勤管理,加大教师的德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班主任要早于学生20分钟到校,其他教师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记录.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30分钟以内),应事先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病事假,只视为迟到或早退。

  二、请假和扣罚

  1、请假程序:请假1天以内,教师自己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校长批准;请假超过1周,学校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报中心校批准;但请假结束,教师应尽量将所调的课时和其它事务补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请假的,返校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学校按以下条款扣罚年终奖励工资: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资。

  ②请假不够半天,但超过1节课的,按每节课2.5元计算,课时小数点只进不舍。

  ③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请假不超过30分钟,只在个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资。

  ④教师产假、婚假、丧假(婚丧假指教师直系亲属)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⑤旷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时计算,扣发工资。

  ⑥一个学期累计旷工3天者、累计事假7天者、累计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要求

  1、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钟到校),不旷工,不随意迟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时间不私自处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厨房提前做饭)。每天要自觉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2、每位请假的老师都要填写请假表并签名,急事电话请假的一定要补填。

  3、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全体教师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

  6、教师考勤由学校统一管理、统计,月末向全体教师公示。

  7、教师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处理。

  8、值班教师的考勤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9、全校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10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考虑。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第11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提供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12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13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职责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职责心与职责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状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带给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务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状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务必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第14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15篇:学校教师考勤打卡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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