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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理合同合集(推荐29篇)

时间:2023-06-05 20:36:02 admin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推荐29篇)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

  编号:

  甲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与诉讼/仲裁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案件名称:

  2.拟受理案件的机构: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委托事项具体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指派乙方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纠纷的诉讼/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安排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三、乙方代理职责(在选择处打√)

  □1.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2.指导甲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4.根据甲方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5.代为办理诉讼或者仲裁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应诉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诉讼/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或审诉讼出庭;

  □11.代为签收仲裁或者诉讼文书;

  □12.代为起草上诉状或者上诉答辩状;

  □13.根据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项:

  (1)

  (2)

  四、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理(具体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期间内如需变更代理权限,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服务或案情进展情况,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报酬要求。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证据线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证据材料如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4.甲方保证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用,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用或不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及其律师应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妥当履行职责。乙方律师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2.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及甲方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风险提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基于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终止代理关系后三日内付清。

  5.在涉及与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律师代理费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双方经过协商,甲方按照下述约定支付律师费和/或差旅费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固定费用

  (1)按案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即,按本案标的额元的%计律师费人民币元。

  (2)按件收费,即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元。

  2.风险代理:

  3.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计费:

  (1)固定费用:

  (2)风险代理:

  4.计时收费

  即按元/小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费支付时间

  (三)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预付办案差旅费人民币元。该差旅费按照下列方式结算(在选择处打√)

  □(1)包干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补;

  □(2)乙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日内提交相应凭证与甲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有关单位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查档费或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通知、送达与签收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由对方签收,或按合同所列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邮件寄出之日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应执行签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导致的不利后果将根据签收记录确定双方责任。乙方律师只收取甲方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复制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乙方基于甲方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而解除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付清。

  4.甲方无过错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将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作为赔偿。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应付律师费数额的每日千分一支付赔偿金。

  6.除非经证明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都应视为随意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为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费的,甲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风险律师费):

  (1)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2)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至一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3)一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4)一审判决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的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6)执行阶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律师费总额的%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十三、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或者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

  合同编号:11612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号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____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3

  签订地点:

  甲方:佛山市蒙特利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区推广、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成功者陶瓷, 区域的代理商。

  二、价格与提货

  1、提货价格:

  2、提货地点、时间与方式:建议可由乙方每次提前一段时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乙方自己到甲方来提货,乙方自己负责运输。

  3、结算及付款方式:先付款后发货。

  4、其他约定: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货源供应,并确保产品质量。因乙方运输、贮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及销售量进行监督。

  3、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有义务提供相对应的样板。(备注:乙方必须支付相对应的样板费,甲方必须在以后的货款中返还乙方。

  4、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补贴,按双方商量协定 元/平方,共计 元。(人民币)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制定代理区域的`产品价格,可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乡镇级经销商,但应对乡镇级经销商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2、乙方有义务在代理区域内对该产品进行宣传;该区域内发生的侵害品牌权益的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只能在限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五、代理期限

  共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若发现乙方跨区域销售,按10000元/吨处罚乙方,并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甲方的商誉,不得透漏甲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 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3、甲方必须按乙方提供的时间数量按时交货,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乙方商誉,不得透漏乙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且乙方有权申请取消甲方代理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4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委托方(甲方):签约地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XX15X%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

  名称:X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X银行帐户: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5

  公司编号:辰和字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 在 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3.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3.2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 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 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1.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1.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1.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1.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6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承办律师: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王朝进律师为甲方办理专利侵权法律事务,22家侵权厂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由乙方承担。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权而败诉则甲方分担一半费用。

  2、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应选择一家侵权比较明显的、索赔款数额较大的先行起诉,一求得双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赔偿净数额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应出具发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在风险式收费项下,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双方各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地址

  签定日期

  代理合同模板产品代理合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7

  甲方(运动员)地址

  乙方(代理人)地址

  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

  运动员委托代理人以他的名义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行使权利,代理人合同范本。代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中直接提到的或与运动员有书面协议的内容,其他无权做。

  二、条款

  1. 代理人受委托时限为一年,截至12月31日。

  2. 如果代理人与国家联合会之间的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代理人与运动员的协议即不再有效。

  3. 本协议不可自行续签。如果双方均有意续约,须待代理人续约后方可进行,并且必须在前协议到期前发出书面通知。

  三、费用

  (在遵守国际田联有关运动员代理人的管理条例下,由运动员与代理人共同协商确定,商定后的数字必须明确写入协议中去。收费标准遵守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

  四、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由谈判而定。很多情况下,运动员不只希望代理人仅仅是安排其竞赛日程,而是要求代理人兼顾其他方面,提供全套服务。)

  1. 代理人授权安排运动员的任何比赛,包括运动员参赛费用的协商和谈判。

  2. 代理人有权实施调查,与赞助商进行谈判,并最终代理运动员签订合同。

  3. 代理人从运动员利益出发,可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发现和调查新的商业机会。

  4. 代理人不得越权行使委托权,在没有事先获得运动员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签订任何商业协议。

  5. 代理人有权以运动员的名义处理财务,但必须遵守运动员的指导,同时对他处理的资金严格记帐。以这种方式处理运动员的财务也必须符合国际田联和国家联合会的有关条例。

  五、代理人义务

  代理人的义务如下所述:

  1. 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履行代理合同,同时有强烈的责任心;

  2.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运动员的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联合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制定该运动员的竞赛安排;

  3. 遵守国际田联和国家联合会的章程及有关条例;

  4. 帮助运动员遵守国际田联关于资格的适用条例,尤其是第17、18和53条;

  5. 在运动员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让运动员及时、全面地了解代理人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和各项安排;

  6. 代理运动员的原则是不影响其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

  7. 避免发生利益冲突,无论是表面还是私下的;

  8.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运动员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项,合同范本《代理人合同范本》。代理人有义务这样做,但如果第三方在获得代理人同意后不交纳时不负任何责任;

  9. 及时支付所有协议费用。

  六、运动员义务

  运动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让代理人了解其竞赛安排及其商业兴趣和投资意向;

  2. 参加所有代理人为其安排的比赛或公众集会,除非因为伤病或发生意外情况;

  3. 如果代理人谈判决定,或运动员同意为比赛做推广,必须依合同要求参加所有的.推广活动;

  4. 遵守国际田联和国家联合会有关代理人的规定;

  5. 及时支付协议中所提费用;

  6. 参加所有国家联合会及国际田联指定的比赛,即:

  A.地区锦标赛

  B.室外锦标赛

  C.世界杯赛

  D.奥运会

  7.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联合会共同协商和制定本人的竞赛安排。

  七、保证和承诺

  1. 代理人必须向运动员保证并承诺,其拥有运动员所属国家联合会及国际田联的认可。

  2. 运动员必须向代理人保证并承诺,代理人是该运动员的唯一委托方,直到本协议到期。运动员不能雇用其他人或允许第三方来从事本协议里商谈的条款。

  八、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本合同:

  1. 代理人的执照被运动员所在国家联合会收回;

  2. 代理宣告破产;

  3. 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无辜方向破坏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3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九、相关成本

  1. 代理人须负责所有正常支出的杂费(比如租用办公室、电话和邮费)、成本和其他处理有关运动员事务的开支。代理人对非正常支出不负责任。代理人在获得运动员的同意之前,不得随意支付上述费用。

  2. 如果代理人直接开支上述有关运动员的费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费等,由运动员在收到费用支出收据的21天内补给代理人。

  十、机密

  1. 代理人保证对所有关于运动员的事务保密。不论是正在为该运动员做代理,或已经结束与运动员的委托合同,除非运动员授权揭露事实。

  2. 如果代理人向国家联合会或国际田联揭露运动员资格问题或其服用违禁药物的事实,则不属于违反了以上第1款的规定。

  十一、争议和仲裁

  在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合同双方必须遵守运动员所属国家联合会现成条例的申诉程序。如果该申诉没有取得任何结果,双方可以向国际田联仲裁小组提出申请,该组织的决定将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并成为最终决定。

  十二、本协议依据地区联合会所在地的法律执行和解释,服从法庭普通判决。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8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X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X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X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X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X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9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山西省太钢铁矿石基建剥离工程项目,代理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直接洽谈,并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资料和相关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剥离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总量4000万—5000万立方米。

  3、价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价)。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商、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须向甲方提供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资料。(内容包括此项目工程合作条款,工程清单、总价、土石方运输距离等)。

  2、乙方承诺介绍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必须签订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与此项目签订正式合同,乙方无权取得居间的任何报酬,并承担甲方为此而产生的资金移动金额万元的损失补偿。

  3、乙方在甲方达成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的义务,在甲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的各项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派员参与和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专业施工合同。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按合同条款党的'条款执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合同签订后,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如未能及时支付,则按未及时支付金额的 %补偿给乙方。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一次性 万元。

  2、乙方确保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总量在4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基础上,甲方支付 万元。

  3、甲方与此项目建设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万元,剩余的待建设方通知机械设备进施工场地后,三个工作日付清余款。

  4、甲方将居间费按乙方指定的单位帐户汇入帐户。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甲方秘密(双方认为此秘密直接导致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无条件支付居间报酬。

  五、合同终止

  居间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由守约方所在地申请法院判决。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洽定人: 洽定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订地址:签订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0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一、委任

  兹甲方委任乙方为_________地区_________之代理商。

  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_________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乙方,乙方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_________备查;

  四、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佣金

  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_________%的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_________月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八、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乙方自理:

  1.由_________指定的时间内对_________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_________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九、甲方的责任

  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十、乙方的责任

  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2坏盟鸷“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鶥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鶦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鶧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鶨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3

  甲方为: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______工厂

  地址:

  电报挂号:

  乙方为: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产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 个月内(

  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币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份。

  第十六条 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4

  甲方:A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地区总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 术语解释

  第1条 地区总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政策、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2条 县、镇级经销商:乙方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并报甲方备案的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主要销售甲方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3条 窜货:乙方或其县、镇级经销商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和从非指定渠道进货的经销行为。

  第4条 旺季:每年农历春节前三个月和春节后二个月。

  第5条 侵权产品: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软件等的任何产品。

  第6条 代理产品类别:A公司产品(VCD、超级VCD、DVD、AV中心等)。

  竞争品牌产品:指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品牌产品

  约定细则

  第7条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

  第8条 提货方式:自提。

  第9条 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乙方应利用此价格优势做好批发、零售业务,保证A公司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占绝对优势。

  第10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对此进行处罚或停止供货。

  第11条 退换商品:乙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故障机需要调换,必须包装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实际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辅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自进货起3个月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12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总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总代理;

  2.对县、镇级经销商的考察、评判,以建议处罚或取消该县、镇级经销商;

  3.销售区域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4.产品价格的决定;

  5.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6.审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广告和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中所需经费;

  7.区域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13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14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

  2. 确定和取消县、镇级经销商;

  3. 在甲方规定地方广告费用额度内行使建议使用权;

  4. 放弃地区总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15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窜货管理规定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监督和指导县、镇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承诺与违约

  第16条 甲方承诺:

  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 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促销费,费用额度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3. 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包括县、镇级经销商)存货价格作相应补价调整。

  4. 如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制订的全年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

  第17条 乙方承诺:

  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

  3. 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范围出货,价格浮动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 在甲方调低产品价格时,同时对所属县、镇级经销商采取同样的调价措施;

  5. 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 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无条件负责甲方产品在各区域销售时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会事务,如评检、抽查、新闻媒介关系及其他突变事宜,并遵照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7.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8.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18条 违约条款:

  1. 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县、镇级经销商;

  3.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县、镇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条第2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8.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住来帐务并妥善处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货物;

  9.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区域划分

  第19条 甲方授权乙方负责 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条 本协议执行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22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

  第23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关机解决。

  第24条 窜货管理规定、回款及价格规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规定等将另行起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享受与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5

  有关广告代理合同(七)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谋求共同发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甲方将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广告业务发布权授权给乙方总代理,甲方不能再转由其他公司代理。由乙方全权代理该网的医药广告业务、新闻专题、产品软性文章的组稿、代理业务。

  2.代理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年。

  3.代理价格

  1)招商广告、产品广告(图片):a.代理发布价________元;b.发布期:________年;c.发布期内,根据客户约定,更换新广告内容;d。发布栏目《医药资讯》《医药招商》等。

  2)招聘广告、软文广告:a.代理发布价________元;b.发布期:_______年;c.发布期内,根据客户约定,更换新广告内容;d.发布栏目《人才沙龙》《医药资讯》等。

  3)专题、通讯、报告文学、大型活动(图片):a.代理发布价________元;b.发布期:________年;c.发布期内,根据客户约定,更换新广告内容;d.发布栏目《医药资讯》《医院再线》《连锁在线》等。

  4.付款方式

  款到安排发布。

  5.乙方所有代理发布业务,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有关广告代理合同(杂志总代理)

  有关广告代理合同(杂志总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为双月刊杂志,是一本专业__________的刊物。我们通过专业的__________知识和信息,突出商情性与实用性,力求做到影响层面深,涵盖面广,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__________及相关行业提供一个多层面的交流平台。为了更好的提高刊物,广告的征订量,提升本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本着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作为_________杂志广告总代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国地区的广告总代理,每期代理费用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提供封面、封二、封三及内页30p的整版广告位供乙方使用(甲方授权乙方的负责人为名誉副社长);

  二、乙方可以行使以下权利:对外征订广告、对外征订刊物、接受物流专业人士的投稿及采编与物流有关的新闻稿件等;

  三、甲方有专业的物流网站配合乙方做为杂志广告总代理的`宣传及业务推广;

  四、甲方每期提供杂志_________本给乙方,用于拓展业务,特殊情况下如需增加,可另行协商,甲方可以根据情况尽量配合;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与刊物、网站有关的变动时:如刊物广告版面调整,举办相关展览活动,论坛等,甲方有义务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

  六、乙方有义务维护刊物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样有义务维护乙方合法利益;

  七、乙方可自行在全国征地区广告代理,乙方所征订的广告或者软文广告必须符合中国现行的《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歧义时甲方有权利删减或不与刊登;

  八、协议有效时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二年乙方如需续约,乙方具有优先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商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事务(以上代理事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商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事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事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事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事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_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事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事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事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事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事务合同进行。其它事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事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事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事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事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事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事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7

  甲方:大庆劳特润滑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友好、同步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就甲方同意乙方作指定区域产品总经销事宜,达成一致性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之规定: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劳特牌润滑油产品在 -------------------------------------------------总经销,其具体授权产品包括------------------------------------------------------为止,甲方并未授权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约束。乙方负责甲方该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总体销售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接受经销的监控工作,拓展销售渠道,促进销售额稳步增长。

  二、甲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想乙方提供劳特牌系列润滑油产品的授权经销

  书,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全力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完善经营理念,统一营销策略,反馈交流信息,博取众长,发挥双方优势,提高产品总体销量。乙方所辖销售区域的年计划销售表如下:

  三、报价、供货、付款及运输

  1、甲方实施全国统一报价策略,对各级代理商进行统一报价,详见附件

  (一)价格表;

  2、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提前7天向甲方以传真快递形式提交进货计划(并加盖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要求,积极备货,并为乙方办理运输和保险;

  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一律款到发货;

  4、运费:所有产品报价都是大庆交货价(或办事处库房交货价);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甲方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执行符合国家标准GB或相应的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2、甲方实行全国统一的价位政策,并协助乙方统一区域报价。乙方可根据区域市场的需求状况,在不影响相邻区域经销商情况下,有权小幅度调整市场批发价;

  3、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地区独家销售的利益,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区设第二家经销商。甲方在乙方授权的区域的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利益合同关系;

  4、若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发生质量异议时,至少保留1000Ml油样和封存同一批油品,到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仲裁,确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时,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单号:21)负责赔偿由该批产品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根据质量法规定,提出异议方暂时先垫付检验费;

  5、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暴风等等)和国家政策及非正常因素致使的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6、如果遇到经济政策变化或战争等因素而使原料价格全国普变,甲方有权调整供货价,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乙方必须要以经销甲方产品为主,,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并协助甲方打假;

  2、乙方超出总经销区域销售或有低于甲方供应价抛售及分装等行为时,甲方考察后,立即停止供货和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代理条件,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资金保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并加盖乙方有关印章。

  4、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到乙方掉走货物或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否则甲方不予负责;

  5、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无进货业务,或年销售额达不到合同规定数额70%时,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另受其他代理商;

  6、地级代理商的首批进货不低于100件,全年销售不低于--------万元。7、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向甲方申报购货计划,不倡导多购多押的战略,原则上甲方无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不得退货、调货,但乙方终止经销时,包装完好,可办理返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或到厂家入库后3个工作日将返货款一次打到乙方指定账号上;

  8、乙方是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不是甲方的外设业务机构(或办事处),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业务行为不代表甲方。

  六、厂家对代理商的前期支持策略

  1、为了积极配合代理商拓展市场,代理商前3个月进货可享有3%的广告返点;

  2、公司的促销政策,是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发放,根据进货数额配发,包括工作服、宣传标志小产品等等,代理商不应扣留,应全数发放客户手里,发放计划由代理商定;

  3、代理商在经营2个月后,根据市场的潜力,公司进行评估考核,如考核

  后符合公司广告投入策略,在当地按前6个月计划销售额不低于10%的广告支持。不符合公司广告发展要求的,另行计算投入,其投入广告权归公司所有。

  七、厂家对代理商的年终奖励政策

  1、厂家的年终奖励是指按全年的实际回款额计算,只算当年的,不延续下一年,一年发放一次;若油泥欠公司款的,应还完欠款再发年终奖金;

  2、年终奖金发放表如下:

  八、本合同补充附件1份,价目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庆劳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章)营业执照号:

  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号:

  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电话: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8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19

  穗格律非字第号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一案,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非诉讼代理合同范文。

  二、乙方律师应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资料。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已收取律师费不予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律师费及工作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如乙方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前往广州市区以外工作,其差旅费则甲方承担。

  乙方户名:广东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后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如以现金支付,必须由乙方的财务部门收取,委托人不得向代理律师或辅助人员支付代理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为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0

  合同编号:11542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车位费

  2)室内设施维修费

  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

  第十条

  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

  第十条

  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执_____份。本合同有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财务建帐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5.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6.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7.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甲方纳税申报工作。

  3.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帐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建帐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计_______个月。该起止月份指建帐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合计金额_________元。预付三个月。

  3.如代理期间遇到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等重大变动,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

  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______________

  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3

  代理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权给代理人,那么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此时,在代理合同当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没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的话,此时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同时,要是代理人超过了代理权限进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认的话,对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过程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处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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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违约责任有哪些特征

  无权代理合同是什么?

  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为什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

  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将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纳入效力待定是基于以下原因: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都对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从本质上讲,无权代理行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征,如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愿意与被代理人签订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授权,也就意味着事后对合同的承认。

  (3)经过事后的追认,可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在实践是怎么认定的呢?无权代理的后果又是什么呢?我们通过案例来看看前面两个问题。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陈某的女儿替被告立据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息为30%,此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于1999年初分别归还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归还1000元,20xx年2月归还300元。彭某追要余款无着,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审判]

  江苏省阜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女儿代理被告立据向原告借款应属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原告依借据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时,被告没有表示否认,且已实际偿还了部分本息,应视为被告已追认其女儿的行为,故而被告应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评析]

  本案涉及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问题。无权代理的行为,其效力是不确定的。因为无权代理行为对被告代理的本人并非一定不利,因此这种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非一定无效。对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的追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至于被代理人追认应采取何种方式,法律并未单独规定,因而应当理解为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对第三人的义务履行或向相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都视为追认。但追认须是对无权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承认,被代理人追认的效力在于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使其效力从不确定状态变为确定状态,该无权代理行为自行为成立时就对被代理人发生约束力。

  就本案而言,对于陈某的女儿代理借款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并未向彭某表示反对,相反,陈某以自己还款的行为追认了其女儿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就应承担其追认的后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权。无权代理行为在来被代理人追认前,第三人可以请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认的明确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与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权或撤回权。第三人行使该权利的目的是使无权代理行为的不确定状态早日确定下来。催告权行使的对象为被代理人且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对象为无权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无权代理还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时,不享有撤回权。本案中,彭某不知陈某女儿是否有代理权,在陈某追认前,可以撤回实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但在陈某追认后,彭某则不能以陈某女儿的所为为无权代理为由行使撤回权。

  3、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本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因为无权代理行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使第三人既无法实现现实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行为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既是一种负履行的责任,又是一种负赔偿的责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某女儿代为立据的无权代理行为,经陈某事后追认,已变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对陈某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陈某应该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案情]:被告姜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货车挂靠于被告某实业公司经营。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后驾车与原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姜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因该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姜某及其车辆挂靠单位某实业公司共同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诉讼期间,王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由两被告共赔偿原告135000元。后两被告均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从被告实业公司收取了赔偿款,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向实业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协议已达成,以后与该公司无关。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构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原告因此要求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诺书,认为穆某作为原告的舅舅,一直参与前期赔偿事宜的处理,在双方对前期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赔偿款,穆某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

  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认为是穆某的个人行为,对原告无约束力。

  [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已委托他人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对此,被告实业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原告的名义向被告实业公司出具承诺书,现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故穆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被告实业公司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来推定其具有代理权与法律规定不符,则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姜某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赔偿金等;被告实业有限公司对姜某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被告实业公司虽提出上诉,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费,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被代理人对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承担责任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代理人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

  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各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

  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审查不严,存在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4、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

  表见代理是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为发生后,对该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自然构成有权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备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范畴,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对于如何界定“有理由”的范围和尺度,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观的权利外观,并能够使相对人根据客观事实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

  所谓权利外观即具有授权行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已经获得授权。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延续表象的表见代理。具体包括: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其具有代理权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被代理人以某种意思表示,声明授予行为人代理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对代理权进行特别限制而未告知相对人;无权代理人与本人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代理人权限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尽通知、公告义务,等等。基于这种种客观的事实,使任何一个正常交易的相对人据此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如果没有上述各种客观的表象,仅凭借主观判断得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结论,即是误信,不能产生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客观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某种事由,如夫妻关系、雇佣关系等。这种关联性除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为而产生授权假象,因此在本人与无权代理人没有任何牵连的情形下,不应适用表见代理。

  3、相对人是否是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且这种不知并非因疏忽或缺乏应有的谨慎而造成。即相对人已尽了充分的注意,仍无法否认行为人的代理权。相对人并无过失,这种过失既包括相对人未尽到审查和进一步核实义务,也包括不应当产生合理的信赖而主观上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判断。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对人应对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加以慎重地审查。如相对人因轻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对行为人的代理资格或代理权进行审查而相信行为人的代理权,不能成立表见代理。

  本案中,原告与穆某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但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故穆某的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后果不应由原告承担。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及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运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那么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又是如何采取的?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条款“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好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问题,如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内容?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代理权出现在代理关系当中,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应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权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就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究竟我国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时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对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实施,这既违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极易发生代理人损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为,应予禁止。

  ⑵双方代理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双方代理也称同时代理。这种行为在有关代理人从事代理事务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已经提及,双方代理会导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难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这种行为。

  ⑶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种行为违背了代理的诚信原则,属与违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滥用代理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对人一起赔偿被代理人的损失。

  代理权的要件: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过程中,违背代理权宗旨和代理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权。

  ⑵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⑶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⑷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备上述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我国对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规定了三种,这三种行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么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那么被代理人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滥用代理权的相关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4

  甲方(委托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xx项目

  二、代理期限

  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 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约定结算。

  2)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终止合约

  1)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事务;

  二、甲方需办理的商标名称、类别、数量及相关费用如下(例):

  序号|业务名称|商标名称|类别|件数|单价(元/件)|货币名称|金额(元|备注 |

  1 |续展 | | 30 | 1 | 3800 | 人民币 | 3800 | |

  2 | | | | | | | | |

  合计| (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

  三、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商标注册申请业务费用包括缴纳国家的申请费、公告印刷费、证书费、乙方代理费。

  四、在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第六条所述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书以甲方最后确认的为准。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对商标局的审查意见等作答复。甲方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答复。如遇驳回,需申请复审,甲方须另行委托并支付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就相关事项的工作;

  2、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进程的信息;

  3、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4、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办理以下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的,提供商标图样;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变更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填写,并签字或盖章,每件二份;

  4)商标申请注册的,告之乙方在该商标上使用的具体商品;

  5)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交的材料。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获得报酬;

  2、乙方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商标申请书件的'递交,转发受理号清单,转达审查意见,通知商标公告时间和领取商标注册证等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的相关信息;

  4、乙方应提供注册所需的格式文本;

  八、甲方申请商标数量达到四十件以上,可享有乙方为期一年的下述服务:

  1、从专业的角度,为甲方确立科学的商标使用模式,以配合甲方的品牌推广战略;

  2、为甲方解答有关甲方商标的法律问题,依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商标的法律事务文书;

  4、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商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信息;

  5、为甲方建立企业内部商标资料档案,并帮助完善其商标管理制度;

  6、应甲方邀请,可以为其企业员工提供商标知识培训,开设商标知识讲座;

  7、依托乙方开发的商标电子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商标公告》,及时反馈申请、注册动态中于与甲方所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信息,或有损于甲方在先权益的现象,并根据甲方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

  8、在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和其它权利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其同行业有关商标的资料及信息;

  九、由于乙方过错,致使甲方未能通过商标注册或造成其它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除外。由于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合同项下第二条所述之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天内付给乙方;

  十一、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方完成上述第六条之义务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简称“甲方”)委托 (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若本合同中约定的相应价格因市场价格变化而需做出调整,调整方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4.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7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 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 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 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 委托人职责

  3. 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受托人职责

  4.1 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 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 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

  5. 1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xx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地提供与本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详细的书面资料,以便于开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诺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应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按合法程序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第二条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下列招标投标的文件资料:

  九、联系人

  委托方派出 与代理方协调相关事宜;

  代理方任命 担任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

  十、代理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8

  甲方:山东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Kimmon Koha Co., Ltd. (日本KIMMON公司)

  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代理维修丙方生产的如下设备:

  一、 商品内容

  1、品名:氦镉激光器用激光头(型号:IK4131I-G)

  2、产地:日本KIMMON KOHA

  3、数量:1个

  4、代理维修费总值:RMB203,000.00

  5、交货地:甲方所在地

  二、 双方责任及需要完成的工作:

  乙方:

  1、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确认的商品技术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等要求,并代理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产品维修协议。

  2、负责办理北京至日本厂家间的货物运输及进口境清关手续。设备修理完毕,清关进口后将货物交于甲方。

  3、乙方将预先向甲方收取维修费、代理费、运费、及一切代垫费用,共计RMB203,000.00。

  甲方:

  1、乙方确认所需维修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货值等,说明对该产品维修的要求。

  2、签订此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 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结算完毕止。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 篇29

  甲方(需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草山岭旧居改造项目10#、11#、16#-19#楼电线电缆供货合同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

  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

  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

  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建设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二0一X年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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