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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推荐15篇)

时间:2023-02-05 08:00:01 admin

  档案管理制度(推荐15篇)

  档案管理制度 篇1

  行政事业单位正处于深化改革、管理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在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中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应广大学员要求,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和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__年9月、10月分别在长春市、成都市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培训旨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针对性的课堂讨论,提升干部的职业素养、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培训班由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措施1.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政策宣贯解读2.人事档案的归档要求、调转及手续、信息化建设3.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及审核要求、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的规定和分类方案4.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方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1.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难点及对策2.行政事业单位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设计技巧3.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实施方法与步骤4.一般职工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5.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6.部门和岗位工作量平衡方法及案例分析7.一般职工绩效考评组织实施难点与对策8.绩效考评结果评价方法9.绩效考评结果反馈面谈艺术10.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方案设计实操11.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技术

  (三)行政事业单位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1.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走向及特殊激励政策2.行政事业单位年薪制工资分配方案设计3.行政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4.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5.行政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提成分配方案设计6.行政事业单位特设岗、创新岗及流动岗薪酬方案设计7.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特殊薪酬激励规定与管理8.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特殊薪酬激励政策的配套管理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方案设计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解读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特设岗位设置3.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别岗位的结构比例4.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法与动态调整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如最高等级设置、双肩挑、一级岗位设置等)及解决方案6.岗位设置与绩效量化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相互衔接的操作方法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案例分析

  (五)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读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3.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4.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与全员聘用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5.行政事业单位用工选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6.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7.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8.行政事业单位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9.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

  二、主讲专家届时拟邀请相关政策部门专家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广电、住建、交通、财政、国土、税务、司法、编办、城管、规划、房产、公安、水利、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农牧业、林业、水利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等相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28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午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20__年09月19日-23日 长春市20__年10月23日-27日 成都市

  六、报名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

  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出国(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

  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

  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档。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__年7月11日

  档案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4.3.2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4.4进行编写

  4.4.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a.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b.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c.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d.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

  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

  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

  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i.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

  4.4.2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记录编号

  文件层别号

  文件类别(AQ)

  公司代号JP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 „„„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01标识,程序文件用02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03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生产部用QG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JP-AQ-02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表格编号:编号JPL-AQ-0201/01(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4.5评审和审批

  4.5.1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

  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4.5.2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4.5.3文件审批权限。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b.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c.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 d.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6发放控制

  4.6.1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4.6.2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4.7.2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4.8.2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9安全记录管理

  4.9.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4.9.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4.9.3收 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9.4储存、保护

  4.9.4.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4.9.4.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4.9.4.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4.9.5处 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单

  AQ-0202/0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AQ-0202/03文件更改通知单 AQ-0202/04安全记录台帐 AQ-0202/05评审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档案归档

  第四条 归档范围

  (一)

  (二) 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 (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 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 合同、其他合同。

  (四) 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 备、QC部设备等。

  (五)

  (六) 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 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

  (七) 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 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

  (八)

  (九)

  (十) 检验方法: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十一) 记录:除批记录以外的所有记录。包括辅助记录、出入库单、销毁记录、 盘存表、温湿度记录、物料请验单等;

  (十二) 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 (十三) 标准操作规程。

  (十四) 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 工程部设备验证、方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十五) 行政类文件:

  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 准、规章规程等;

  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 人事任命、劳动纠纷等;

  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 保修卡等;

  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 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 归档时间

  (一) 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 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二) 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 时归档;

  (三) 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 归档手续;

  (四) 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 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五) 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

  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六) (七) 手续; (八)

  验证文件随时产生随时归档,验证主计划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 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每年归档一次;

  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

  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九) (十)

  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

  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条 归档份数 (一) (二)

  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第七条 归档要求 (一) (二) (三) (四)

  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 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 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第八条 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档案的收集 (一)

  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二) 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

  全面的整理。 (三)

  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档案的整理

  (一) (二)

  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号001~999。、6位为档案柜号。 、4位为二级分类的编号。 、2位为一级分类的英文缩写。

  第四章 档案建档

  第十一条 分类梳理

  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 第十二条 档案专用章

  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 第十三条 档案编号章

  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 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 检索目录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 电子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第五章 档案使用和归还

  第十六条 档案使用 (一)

  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二)

  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三)

  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四)

  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

  (五)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

  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档案归还 (一)

  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二)

  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

  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 档案保管与检查

  (一)

  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

  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三)

  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 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

  第二十条 档案的销毁 (一)

  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

  《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二)

  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

  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三)

  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

  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生产经营管理、(E)技术质量安全管理、(F)基建档案、(G)外来文件、(H)声像档案、(I)实物档案、(J)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4.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4.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4.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5.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5.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5.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5.3.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5.3.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5.3.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3.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3.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3.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5.3.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公文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 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介绍信。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1.1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1.2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行文条例

  2.1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2.2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以文头为准),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2.3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管理

  3.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2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3.3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3.5各种资料应建立电子文档,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

  3.6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3.7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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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3.9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销毁)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4.责任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擅自涂改档案。

  4.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4.3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4.4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4.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近日,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签署国家档案局第十三号令,公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国家档案局在新形势下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规定》是以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全文共7章7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机关档案定义,机关档案工作的意义、体制和管理原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的要求,确定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第三章“基础设施”,明确了机关应设置的各类档案用房及基础设施设备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明确了机关档案的门类和管理要求,提出了档案从形成到移交整个管理流程的各项要求;第五章“信息化建设”,明确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管理要求,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第六章“奖励与处罚”,明确了应予奖惩的各类情形;第七章“附则”,对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加以规定。

  《规定》具有3个显著特点。一是普适性。将适用范围确定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规定》对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考虑了不同层级机关客观条件的差异,特别对县级或档案形成数量较少的机关明确了基本要求。二是实用性。《规定》梳理借鉴数十个机关档案工作参照的标准规范,对机关档案门类划分,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护、鉴定销毁、开发利用、统计移交等做出详细规定,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三是创新性。《规定》特别关注近年来机关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原则和方式,提出了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确定了档案工作各类业务用房需求,加强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等,为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供了依据。

  国家档案局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将继续组织宣贯活动,不断加强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提升各地区各部门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制度 篇7

  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内容

  4.1.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 归档流程

  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 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 档案保管

  4.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 档案借阅

  4.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 档案保密制度

  4.5.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

  4.5.3.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 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 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6. 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卖档案文件资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4.5.7. 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 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 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7.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 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 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 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 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20xx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

  档案管理制度 篇9

  一、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帐、统计年报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文件等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档案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统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所有统计档案资料。

  三、统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格式装订,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计档案严格执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准外借,不准私自带回家中,不准损坏丢失。

  五、统计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一、每学年初,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档案。

  二、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测量结果、个人性格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三、心理档案要分类(正常/异常)保存。对普查中出现的心理状况异常学生,经指导和咨询恢复正常后,及时将其档案归入正常学生档案中。

  四、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五、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六、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辩认的来访者的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翠屏区赵场初级中学校

  20xx年1月

  档案管理制度 篇11

  1. 幼儿园档案资料实行分层收集、分类整理,档案室集中管理制度。

  2.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学期末移交档案室,由档案员统一归类、整理、装订,档案室保存。

  3. 园长负责人事档案、全园性保教资料;业务副园长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档案;保教主任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教科研工作资料;班长负责各班保教活动资料;总务主任、保健医、会计等分别负责相关部门档案资料。

  4. 档案员学期末负责全园档案的移交登记工作,按时归类、整理、装订文字档案,及时存储、编辑园内各类电子档案,并装柜妥善管理。

  5. 凡借阅档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档案员要严格把好保密关,管理各种档案资料。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 幼儿园为全园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由档案员统一保管。

  2. 业务档案存放能反映教师业务水平的有关资料。包括: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教科研成果论文、教育教学专题总结、各种获奖作品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年度考核表、优秀教案或课例、教育活动设计等资料。

  3. 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年度考核表,一般职员业务档案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由副园长、保教主任填写;总务、后勤人员的业务档案、考核表由总务主任填写;中层以上干部业务档案、年度考核表由园长填写。

  4. 教师在学期末将各种表册填写好,各种资料收集全上交各部门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审核、填写后移交档案员归档。

  5.借阅其他教师业务档案,须经副园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查阅自己业务档案须经档案员同意,一般情况不带出档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 篇12

  一、文书类

  1.党群组织工作文件材料

  1.1本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班子)会议记录永久

  1.2本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1.3本村党组织关于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上级批复、通知、决定等材料永久

  1.4本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永久

  1.5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请示、批复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决议、上级批复等材料永久

  1.6本村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方面的计划、总结、会议(活动)记录、请示及上级的批复永久

  1.7本村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延期、退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材料永久

  1.8本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1.9本村党组织、党员名册和年报表永久

  1.10本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书存根永久

  1.11本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等永久

  1.12本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审批表,名册及各种事迹材料

  (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2)受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1.13本村党员违法违纪的有关材料,处理意见和上级决定、批复等材料

  (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1.14本村纪检、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30年

  1.15本村开展政治思想、形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10年

  1.16本村共青团组织发展、换届选举材料,团员名册、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团费缴纳、年度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17本村团代会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报告、决定、选举结果、闭幕词等材料永久

  1.18本村团组织、团员获得表彰奖励及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

  1.19本村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名单、议程、开幕词、报告、决议、闭幕词、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

  1.20本村工会干部任免的请示、批复,会议记录,工会干部、会员名册及统计年报表等材料永久

  1.21本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等材料永久

  1.22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23本村独生子女证申请表,育龄妇女生育多胎的申请表、审批表及超生调查报告、汇报、处罚决定等材料永久

  1.24本村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永久

  1.25本村五好家庭、敬老爱幼模范、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的材料30年

  1.26上级发布的本村民兵工作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27本村普通民兵、基干民兵登记表和花名册永久

  1.28本村兵役登记材料,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情况登记表永久

  2.村务管理文件材料

  2.1本村村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

  2.2本村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2.3本村村史、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

  2.4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票、选举结果、干部任免等材料永久

  2.5本村各类工作的请示、报告、汇报及上级的批复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2.6本村干部、村民名册,村办股份公司股民名册、各类技术人员名册等永久

  2.7 本村干部的招聘、录用、定级、调配、人员任免、离退、调动介绍信存根、工资表,农业村级协管员的聘书、合同或协议等材料永久

  2.8本村和村内机构设置、更名、撤并及行政区划与隶属关系的变化,启用、废止印章等材料永久

  2.9本村关于年终分配方案、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永久

  2.10本村干部、职工工资单及年终收益分配审批表、归户结算表等材料永久

  2.11本村关于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村民房产、地产等材料,相关人员名册等永久

  2.12本村的村规民约等各种规章制度材料永久

  2.13本村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包括农副工业生产年报,收益分配报表,土地、人口、户数等基本情况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2.14本村各种保险材料、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和各种案件、民事纠纷的调解协议、处理决定等材料永久

  2.15本村信访信件处理结果等材料

  (1)有领导重要批示及处理结果的永久

  (2)有处理结果的30年

  (3)没有处理结果的10年

  2.16本村拥军优属、优抚救助等材料30年

  2.17本村开展教育、卫生、合作医疗等工作的材料永久

  2.18本村规划、经济建设及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

  2.19本村公共设施管理、维修维护的材料永久

  2.20本村生产管理、企业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和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

  2.21本村财务管理的年度计划、总结,有关财务审计情况材料永久

  2.22本村工业、农业等相关税收征收清册和纳税变动情况等材料永久

  2.23本村各种经济、人口普查统计表永久

  2.24本村重大事故事件登记材料,调查处理意见、情况报告及善后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永久

  2.25本村创建文明小区、爱国卫生工作形成的材料30年

  2.26 本村农业村级协管事项公开、协查工作记录等材料30年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3.1本村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发展计划等材料永久

  3.2本村企业发展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规划永久

  3.3本村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

  3.4本村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承包、租赁、任期目标责任等材料永久

  3.5本村企业改制、转制等各种法律证书等材料永久

  3.6本村企业历史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

  3.7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各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3.8本村企业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材料永久

  3.9本村及所属各企业的产权文件、土地使用证,各种集体财产合同、协议、委任书、公证书等法律文本、证书材料永久

  3.10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

  3.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名册、股权登记簿永久

  3.12 本村新办公司、企业项目的申请和批复及可行性报告、章程、合同、验资、营业执照等材料永久

  3.13本村有关工商企业管理执照的申报、登记、批复以及违章违法被处理,经营不善歇业、破产等材料永久

  3.14本村企业年度各种统计报表及经济分析等材料永久

  3.15本村有关物资供销工作的合同、协议等材料30年

  3.16本村有关经营活动的争议、索赔、判决等材料永久

  3.17本村企业合资、独资、联营招商的合同、协议等材料永久

  3.18本村企业年度经营、销售统计等报表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3.19本村企业工资计划、工资总额、奖惩、年终分配方案等表册永久

  3.20本村企业物资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等材料永久

  3.21本村企业环境保护等材料永久

  3.22本村企业有关产品标准、国际质量认证等材料永久

  3.23本村企业有关资产评估,资金、价格管理的审查、验证材料永久

  3.24本村企业有关经营、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证明和结论材料永久

  3.25本村有关产品市场调查、宣传、广告和用户服务等材料30年

  3.26本村有关产品销售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30年

  3.27本村各类农业普查材料永久

  3.28本村农作物规划布局,粮、棉、油多种经营实种面积、产量以及采、购、留、分配等材料永久

  3.29本村科学种植、科学饲养的经验总结及原始记录永久

  3.30本村“星火”“丰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验收材料永久

  3.31本村农业植保、农机管理、水利建设等材料永久

  3.32本村副业生产及上交任务的指标(畜、禽、蛋、鱼、菌菇等)以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年报、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3.33本村村办副业项目材料30年

  3.34本村关于土地批租、出让、租赁有关材料永久

  3.35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永久

  3.36本村成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永久

  3.37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30年

  3.38本村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形成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

  3.39通过协商、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文件材料永久

  3.4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员会、宣传、培训,上级领导检查等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3.41农村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台账永久

  3.42集体土地调查材料及统计表永久

  3.4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确权、登记、颁证的文件材料永久

  3.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簿、核准文件永久

  3.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书、登记表和备案证明等材料永久

  3.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登记册、花名册及审核材料永久

  3.47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注册情况公告、注册表永久

  3.4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耕地保护合同永久

  二、基建项目类

  1.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批复等材料永久

  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意见、项目评估、调查报告等材料永久

  3.项目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或立项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

  4.基建项目的会议记录等材料永久

  5.地质勘探合同、报告、记录、说明等材料永久

  6.征用土地移民申请、报告、批复、通知、许可证、使用证、用地范围等材料永久

  7.工程建设执照、防火、环保、防疫等审核通知单长期

  8.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长期

  9.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概算、设计合同等材料长期

  10.施工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给排水图等专业图纸长期

  11.施工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工程更改、材料代用、原材料质保书和全套竣工图等材料永久

  12.施工监理文件材料长期

  13.水电安装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材料出厂证明和竣工图等材料永久

  14.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批复,消防、环保、防疫、档案等验收记录,基建财务结、决算,项目审计,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永久

  三、设施设备类

  1.设备仪器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和购置仪器资金申请、批复等材料长期

  2.设施设备招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购买协议等材料长期

  3.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装箱清单等材料长期

  4.设备仪器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操作保养规定等材料长期

  5.设备仪器运行、检修、保养、事故处理等记录材料长期

  6.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改装、革新改进等文件材料长期

  7.设备仪器报废申请、批复、证明等材料长期

  四、会计类

  1.各类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30年

  2.会计账簿类

  2.1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30年

  2.2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30年

  3.会计报表类

  3.1年度财务报表永久

  3.2年度财务决算表永久

  3.3月、季度财务报表10年

  4.其他类

  4.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永久

  4.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4.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五、照片类

  1.上级领导来村视察、检查工作的照片永久

  2.国际友人、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前来活动的照片永久

  3.本村委会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永久

  4.本村委会各种产品、奖状、证书、奖杯、锦旗等的拍摄照片永久

  5.反映村容、厂貌、市政项目建设等的照片永久

  6.新闻媒体刊登的反映本村情况的照片永久

  档案管理制度 篇13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档案室保管。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橱,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 篇14

  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 1、行政档案: 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

  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

  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 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 ⑥各类统计资料 2、人事档案

  ①在编人员的档案材料 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

  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

  ①日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

  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⑧网络建设相关资料。

  ⑨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

  ⑩历年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资料。 ○

  11其它有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部门分类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1、建立档案室,对及各部门档案资料正本统一管理。办公室分工专人管理档案。

  2、人事、行政财务档案由直接管理。业务档案由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正本交档案室管理,副本留部门使用。

  3、分管主任为档案建设责任人。各部门主任为部门档案建设责任人。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各自负责的档案负直接责任。

  4、根据工作需要,主管会计可在财务室保留当年和前一年的财务档案,尔后逐

  年建档移送档案室保管。各部门业务档案副本在部门保留时间控制在五年以内。第六年起向档案室移交。

  (三)立卷和归档

  1、各部门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经过挑选,分项或分类立卷、编号归档。

  2、一般文件资料应分级、分类按时间先后编号立卷。原则上一年成卷。年终归档。

  3、人事档案分综合与个人二类建档。综合档案年初立卷、年终归档。个人档案随机立卷并归档。

  4、重大专项活动一般在立项时建档,项目完成后成卷并及时归档。

  5、各部门业务档案(除专项档案外)要在年初分类立卷,次年初归档。

  6、凡具有法律性文书,一经生效即要归档。凡涉密性文件,即时形成,即时归档。

  7、各类图书、杂志、报纸、音像资料要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8、对有价值的外部信息,网络维护员和档案管理员要逐日浏览,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9、归档要求:①档案必须具有真实性。所有资料应为原始资料。②档案必须具有完整性。每个案卷力求资料齐全。③档案必须具有价值性。立卷要避免杂乱无章,做到分类、分项、分目清晰;要避免重复立卷,同一事件只立一个卷目;要准确分类,不同类型的资料,不能混合立卷。

  (四)档案保管和使用

  1、档案管理人员只要对档案卷宗分类编号、登记注明立案单位、姓名、类别、内容页数,并对案卷确定密级编制页码、分类存放,做到分类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阅。

  2、档案室要设置防潮、防蛀、防火的档案柜(箱),安置防盗门、窗和消防器材,确保档案安全。

  3、和各部门档案要分工专人保管,在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做好移交。

  4、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按要求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错漏任何案卷(含音像网络资料)。

  5、要强化保密观念。凡涉密档案按照保密法规执行。 6、档案借阅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按申请使用时限及时收回。复制档案必须报经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借出、复制、遗失、损坏者,要按损失大小,追究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篇15

  1. 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 术语和定义

  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 职责 无

  5. 工作要求

  5.1财务档案的分类。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

  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1.4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财务帐簿的刻录光盘和磁带等。 5.1.2财务管理档案

  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5.1.2.5会议纪要:包括经由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认定的财务例会会议纪要、税收筹划小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纪要。

  5.1.3其他档案资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财产保险合同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5.1.3.2下属公司上报的报告: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调整预算报告等各类相关报告。

  5.1.3.3其他: 包括查帐报告、验资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决议、章程、公司基础资料、财务部发文等与公司财务活动有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5.2档案管理工作 5.2.1档案的收集、归档

  5.2.1.1财务档案要分类进行收集、归档,并对归档档案进行编号,填制“财务档案保管清册”,由财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2.1.2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

  5.2.1.3部门及各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预算资料、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下属公

  司提交财务部的各类请示报告应在确认加盖相关公司公章及相关领导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4投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由财务人员编制的文件须在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5银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经济合同须确认合同双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贴加足额印花税后进行归档,须董事会通过的重大合同还需附加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6财务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财务部下发各类文件应该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后归档,并附加相关文件流转单及领导审批意见和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7其他档案的归档参照《档案管理办法》,达到归档条件后归档。 5.2.1.8应移交档案室归档的档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归档后移交档案室。 5.2.2财务档案的保管

  5.2.2.1加强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建立财务(会计)档案柜,档案柜必须经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财务档案应设立专门地点保管,并按其种类、归档时间、编号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实施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置兼职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已立卷登记的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5.2.2.4档案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

  5.2.2.5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财务档案都为永久性保存档案。

  5.2.2.6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3财务档案的调阅

  5.2.3.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财务档案时,必须按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5.2.3.2本公司其他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

  5.2.3.3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则外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5.2.3.4调阅财务档案须填写“财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2.3.4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5.2.4财务档案的销毁

  5.2.4.1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档案、财会部门保留。

  5.3附则

  5.3.1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相应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3.3本制度经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支持性文件

  6.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及表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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