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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自驾游租赁合同(精选3篇)

时间:2023-07-08 08:55:20 龙傲天

  广州自驾游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广州自驾游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目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所须的资信证明,甲方向乙方有尝提供符合租赁要求,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地租赁汽车。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 别克凯越 型号的租赁车一辆。该车辆牌号: ,车身颜色 : 黑 ,具体车辆情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状况登记表》和《租赁车辆交接清单》两则附件。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约定的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并承担相应的交通违章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三 年租赁期结束为本合同结束时间。租赁期期限:自车辆交接之日起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时间详见车辆交车单。

  第七条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租车合同履约保证金 [不计利息]。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全额退还。甲乙双方根据租赁期长短、车辆状况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租金为 4200 元/月.辆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支付方式:按每 1 个月为一期支付租金,每期租金为:4200 元。[租金含保险费,发票费,维修保养费,年审费]乙方应在买车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5000 元整,以后每期租金在每月15日前支下一个月租金(遇节假日顺延)支付,租赁期满之时甲乙双方一次性结清全部租金。乙方在取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章押金20xx元/辆,如甲方承租期间无违章或及时处理违章完毕的甲方还车 30 日后甲方不计息退还违章押金。

  第八条 租金按实际租赁的时间结算,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结算方式为现金或转帐。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乙方指定的人员随同甲方人员共同到4s店选车,确定车辆后甲方方可购置。

  第十条 车辆交接具体交接地点为: 徽州大道628号倍思特汽车租赁公司 ,交接时间为: 年 月 日,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式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式和注意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

  第十二条 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填写《租赁车辆交接清单》,交接完毕后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三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或者给予违章曝光、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见报后,甲方应当主动通知乙方,并按约定时间之内到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承租方应付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10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承租车辆停驶期间车辆租金,并承担所产生的损失.因车辆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提供同等级车辆供乙方使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备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在出租期间造成的车辆划痕损坏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基本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不计免赔险、交强险、车上人员险(1*5万/人)、盗抢险。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不负责由于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而应承担的交通处罚和民事及刑事责任。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第十五条款中的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完毕15天之内,乙方应将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由于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期提供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第二年投保因交通事故增加保额部分或车辆加速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车期间内发生车辆被盗、肇事报废或其它形式的车辆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车辆毁灭之日起到保险公司赔偿款到账之日止停付租金。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件齐全有效的、按合同约定保险的租赁车辆。

  2、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3)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他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他有损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

  5、定期对租赁车辆按4S店保养里程进行检查、维修和(5000公里)保养1次。

  6、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7、负责对租赁车辆在合肥主城区范围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进行救济。

  8、协助乙方处理发生在租赁期间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负责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如甲方未按合同保险条款第二年续保,可停止交纳租赁费。

  2、办理租赁手续时,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

  3、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押金和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件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须到甲方指定的4S店维修,不得擅自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机件机务故障,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有妥善保管车辆和车辆的证件、牌照等责任,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7、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的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8、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调、换、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上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9、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他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以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他具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额载人载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封闭门窗时在车内吸烟。

  11、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他有损公共利益或让人个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5、6、7、8、9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此导致车辆故障的,乙方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10、11款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反复试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违约形式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乙方提前 3 天以上归还车辆并终止合同的,租金按零散租车实际租赁天数计算,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按合同租金总和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的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七条、合同及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自驾游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织本次_______________自驾游活动,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将活动计划、具体要求向甲方明示,在甲方知晓同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1.团号:_______________ 线路:_______________

  2.出发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天____夜。

  3.行程:(详见附件1)。

  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保证安全有调整出发日期及行程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额外费用(食宿等)需甲方自理。

  第二条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

  第三条 旅游费用

  1.自驾车游客:费用为 ______元/人,人数共计:______人,所交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车型: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驾证号:______, 车牌号:______,座位数:______。

  2.搭乘车游客:费用为______元/人。人数共计:______人,所交费用合计:____________ 元。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驾龄: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费用项目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住宿费用;

  2.景点大门票、______族家访及联谊活动费用;

  3.旅游用餐;

  4.游览期间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5.自驾途中全程工作人员、机械师服务;

  6.提供车标及出行地图;

  7.赠送旅游活动照片及光碟;

  8.旅游意外保险;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非费用项目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全程自驾用车所产生的油费、停车过桥费、修理保养费与购买配件费用。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旅途住宿期间的娱乐、洗车、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消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个人购物;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及车辆保险等。

  4.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例如:骑马、射箭等。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于____________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扣除______元/人元损失费,其余费用退还甲方。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日内通知到的,扣除甲方______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扣除甲方______元/人。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不含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日内通知到的,赔偿甲方______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赔偿甲方______元/人。

  第十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驾驶证、车辆证件、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自驾车辆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须遵守交通法规,承担本车辆安全责任。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其它详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努力为甲方作好服务工作,按合同约定标准安排甲方旅游期间的住宿、餐饮、景点参观、用车及导游服务,完成整个行程(详见附件1)

  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接受甲方报名时还要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其它保险。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所在宾馆、餐厅、景点、旅游车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车辆的交通安全事故,负责处理维修车辆排除故障。

  5.乙方为在榆林提前返回的游客代办返程票(甲方需提前______天提出)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前退团者乙方退回未发生费用,此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自负。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时为止。

  附件一:行程及服务标准

  附件二:景点介绍

  附件三:报名须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广州自驾游租赁合同(精选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学习大全网「Xuexidaquan.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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